在“互聯網+”的時代,互聯網+物流行業逐漸壯大,全國貨運O2O平臺包括“運滿滿”、“貨車幫”、“貨拉拉”等超200余家,注冊貨車司機3000余萬人,受眾面較廣。隨著油價上漲、運費持續壓低等,貨車司機的利潤空間被壓縮,許多貨車司機也開始通過貨運APP接單拉貨,方便快捷。詐騙分子正是利用他們急于接單的心理抓到了可乘之機。近期,云南省就發生一起貨運物流司機被騙案件,騙子利用這些物流軟件實施詐騙,致使山西省芮城縣大王鎮的司機吳超超被騙金額一萬余元,這些錢都是他長途跋涉辛苦賺來的錢。小編就這些編輯發送各位卡友,以示警惕!
類型一:提供貨源信息,索要信息費
9月3日,在南安務工的河南司機白先生報警稱:他在上午在南安市水頭鎮高速出口附近通過“運滿滿”平臺看見一條物流信息,稱有一批貨要運送,白先生當即和上面留下的電話進行聯系。對方提出介紹貨源信息需要提供信息費。白先生按照對方所說操作通過微信轉賬人民幣1200元,后發現被騙。
9月2日,同在南安務工的河南司機文先生在南安市水頭鎮高速停車場通過手機“貨車幫”APP尋找貨源并和上面留下的電話進行聯系。被對方以提供貨運信息需要信息費的名義進行詐騙,其按照對方所說通過微信轉賬人民幣1505元被騙。
8月15日,晉江的石先生接到一陌生電話稱需要運貨,許諾給石先生4400元運費,之后要求先支付400元的信息費才肯提供貨源信息。石先生認為自己在付了信息費后還可以賺錢4000元,便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400元。取得電話之后,石先生又獲得另外兩個電話號碼,對方又以提高運費但是要回扣的方式,詐騙石先生及其同事分別500元、800元,受害人均通過微信支付給對方,總計被騙1700元。很多貨車司機通過各大貨運APP尋找貨源信息,急于接單,認為在可以獲取高回報的基礎上適當的信息費是合理的,同時存在先到先得的心理,在不加驗證,無任何可信任的保證下先支付信息費,但很多時候這些司機朋友卻連貨也沒見到,更不用說第三方的可信擔保。
很多貨車司機通過各大貨運APP尋找貨源信息,急于接單,認為在可以獲取高回報的基礎上適當的信息費是合理的,同時存在先到先得的心理,在不加驗證,無任何可信任的保證下先支付信息費,但很多時候這些司機朋友卻連貨也沒見到,更不用說第三方的可信擔保。
類型二:想賺運費,先付定金
9月15日上午,在泉務工的安徽司機朱先生在家中接到一陌生電話,對方稱有一批貨要運送,但需要付定金800元人民幣。朱先生按對方提供微信添加好友后,通過微信轉賬給對方,后對方將其微信拉黑,才發現被人騙了,總損失約800元。同 ,在開發區打工的宋先生,也是在接到一筆訂單時,對方稱拉貨需交押金,宋先生通過微信向對方轉賬1000元,被拉黑后發現被騙。
相信很多貨車司機在拉貨時都遇到要付定金的情況,因此在接到訂單后對方提出需付定金便不假思索的支付了,但卻沒有仔細辨別這筆定金到底是付給了第三方的貨運平臺還是付給了其他未知人員,也因此著了騙子的道。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情況下這里付給介紹人的定金其實就是變相的信息費,即使交易成功,也退不回來。
類型三:拉貨司機居然負擔差價
2019年1月17日,在云南的吳先生通過“貨車幫”APP找到一個來自云南至廣州的訂單。發布訂單的王彬自稱是北京啟程物流,給了貨主電話,貨主讓陳老板在1月19日運送汽車配件到廣州。之后又稱貨物有差價讓吳先生向其微信先后轉賬100100元。轉賬后吳先生聯系貨主,貨主電話不接、關機失去聯系,才發現被騙了。
貨車司機在接到訂單的時候,貨物出現差價居然不是在交易雙方之間轉匯,而是通過貨車司機之手,先行代付。這就是利用了貨車司機急于接單,又以為有貨物在手有了保障的心理。卻沒有想到在互聯網發達的今天,貨物的訂單都可以通過網絡下達,為什么差價的轉匯卻要通過一個連面也沒見過的第三方貨車司機呢?
詐騙分子藏身于各大貨運平臺中,通過直接發布虛假貨運消息或者以中介身份留下聯系方式。很多司機在付完所謂的信息費、定金后當即被拉黑,更有甚者在一切談妥,按約定時間到達貨運點后才發現不見貨也不見人。廣大司機朋友在接到訂單時不能因為互聯網的虛擬性就不加核實的輕信他人。